欢迎来到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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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办事名称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事指南

二、办件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河北省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除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外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下同)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在销售活动前完成备案。

四、受理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00【企业端网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docx

1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填表说明.docx

1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 示范文本.docx

21丛台区各乡(镇)街道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登记)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docx

22丛台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地址及联系电话.docx


六、办理流程

受理 - 决定


七、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个工作日

八、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九、是否收费

十、收费标准

十一、办理地点

【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38路、44路、68路公交车至果园南路人和街口站下车,向南十字路口东行200米路南 (1)【黄粱梦镇】黄粱梦镇政府路1号 (2)【三陵乡】黄工线北,姜三陵村 (3)【兼庄乡】汉城华都东区东门北行一百米路东 (4)【南吕固乡】南吕固乡东召里村开拓路西召里小学东行50米路北 (5)【东柳街道】东柳北大街8号 (6)【苏曹乡】联纺东路130号 (7)【光明桥街道】新兴大街与果园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 (8)【联纺东街道】永安街17号 (9)【联纺西街道】青年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东行20米路北,青年路副2号 (10)【丛台东街道】中华北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东南角君合大厦一楼 (11)【丛台西街道】丛台路丛西派出所二楼 (12)【中华街道】土山街66号怡都花园4单元3楼 (13)【人民路街道】朝阳路与中华北大街交叉口东120米 (14)【四季青街道】东风路中段20号 (15)【柳林桥街道】滏河北大街17号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