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0-3111110

实施机构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办事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办事指南

二、办件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至两个月期间,向发证机关提出重新审查发证申请。


四、受理标准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当按规定配备与经营范围和品种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可以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陈列、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同时经营其他商品(非药品)的,陈列、仓储设施应当与药品分开设置;在超市等其他场所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有独立的经营区域;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符合规定的条件;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质量管理制度、符合质量管理与追溯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五、办理材料

药品系统企业端操作流程培训.pptx

【换证通知】关于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宜的公告.doc

00《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零售)换发提交材料目录.doc

01《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零售)换发申请表.doc

02邯郸市药品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承诺书.doc

03企业自查报告(范例).doc

04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图(范本).doc

05工作简历.doc

06药品零售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清单.doc

07营业场所周边卫生环境图、平面布置图.doc

09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10行政许可申请委托书.doc

2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审核意见表.doc

22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验收评审表.doc


六、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查 - 现场 - 决定


七、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八、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九、是否收费

十、收费标准

十一、办理地点

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555号会展中心北厅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B13号窗口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